户籍档案遗失后,无法迁户口该怎么办?近日,溧阳市公证处在材料不全的情况下主动调查,为市民办理了亲属关系公证,解决了迁户口的难题。
几天前,李女士急匆匆来到溧阳市公证处,称其准备出售南京的房屋时,将户口从该房屋迁到管辖派出所,结果被告知需提供她和父母关系的证明。因其父母的户口在溧阳,李女士特地赶到溧阳老家派出所打证明。可因多次拆乡并镇,老家派出所几经调整,其村上的原户籍档案全部遗失,而且,按公安部规定,如今不能出具户口不在一起的父女、母女的亲属关系证明。无奈的她只得来到溧阳市公证处,要求申办亲属关系公证。
根据我国《公证法》《公证程序规定》及相关规定,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当事人需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,如户口簿、结婚证、派出所的户籍档案、单位的人事档案等。溧阳市公证处了解具体情况后,问明其父母都是退休教师,立即派公证人员主动赴溧阳市教育局调取李女士父母的干部履历表,根据其父母的人事档案,当天就为其出具了李女士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。
近年来,溧阳市公证处积极践行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目标,主动简精手续,减少证明材料,能主动调取的,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,最大限度发挥公证机构大数据的优势,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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